投保年龄:出生满28天-75周岁
交费期间:3年、5年、10年
保障期间:10年、15年
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扫描分享这款产品
温馨提示: 此产品的内容由沃保网保险专家整理,此产品的准确条款请以保险公司官网为准
保险责任 | 保额(元) | 说明 |
---|---|---|
身故保险金 | <p>被保险人身故,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:</p><p>(1)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;</p><p> </p><p>(2)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(不计利息)扣减已给付的年金(不计利息)。</p> | |
满期保险金 | <p>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,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。</p> |
投保年龄:出生满28天-75周岁
交费期间:3年、5年、10年
保障期间:10年、15年
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:
1、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2、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3、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4、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5、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,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;
6、更多详情见条款。
282018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